昨日財政部長張盛和提出自用住宅的「自住定義」,上限3戶。立委賴士葆質疑,3戶的定義太寬鬆了,只影響5%,應該以2戶為限,也僅影響9%、約68萬人。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制度要先建立,並兼顧情理,也要讓稅捐處累積查核經驗。
賴士葆說,當初為了打囤房,所以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稅率、課囤房稅,現在4戶以上才要課,好像是鼓勵囤房的樣子,喪失政策意義。其實用父母、子女的名字買房也很常見,聽起來有道理,但是邏輯不通,讓人覺得政府沒決心。
張盛和說,持有稅沒有辦打房,非自住房屋稅也只增加0.3%的匯率,但會影響預期心理,讓房價不會追高。一帖藥中也有維他命和胃藥,房價問題要多管齊下。
張盛和指出,因為房屋稅是按月認定,未來自住與非自住的查核,是採用全國總歸戶,看房屋所有權人,不會以戶籍來認定,以避免跨縣市囤房。民眾自己可以主張,哪幾戶是自住、哪幾戶是非自住,由地方稅捐處去查核居住事實。
張盛和說,若提供名下的房子給父母居住,不認定是自住不合情理,但是父母名下不可有房,或者有房就要認定為非自住,未來都會採全國總歸戶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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