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bjesper (jesper)
看板Kaohsiung
標題Re: [新聞] 酒駕害3命 葉少爺判刑6年定讞
時間Wed Nov 27 22:23:35 2013
這個判決只能說葉少爺運氣好。 立法院2011/11/08修正刑法部分條文,加重處分酒駕行為。根據修正條文規定, 酒駕刑責從原本的1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2年以下;酒駕致重傷者可處6月以上、 5年以下有期徒刑;酒駕致死者可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2013/05/31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酒駕致死者,將被判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葉少爺案初審在2012/11/09判處六年有期徒刑,二審跟最高法院維持原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交訴字第52號刑事判決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8%87%BA%E7%81%A3%E9%AB%98%E9%9B%84%E5%9C%B0%E6%96%B9%E6%B3%95%E9%99%A2101%E5%B9%B4%E5%BA%A6%E4%BA%A4%E8%A8%B4%E5%AD%97%E7%AC%AC52%E8%99%9F%E5%88%91%E4%BA%8B%E5%88%A4%E6%B1%BA 法官判刑不是自由心證,而是必須依法行政,只能說立法院太慢修法。 至於為何不是判七年,而是六年,因為法官無法預測日後是否有更嚴重的案,一般都會 留一些餘裕,事實上這個案子判六年已經是酒駕致死最重的刑罰了,在更早修法以前, 台灣根本是酒駕者的天堂。
※ 引述《CarBed (哀)》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 例如中國時報、 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酒駕害3命 葉少爺判刑6年定讞 : 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 搜尋一下有沒有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 【劉昌松/台北報導】「葉少爺」葉冠亨去年4月25日在高雄市大帝國舞廳,與友人陳岡 : 逸等飲酒作樂,喝到清晨6時許,葉少執意駕賓士車載陳岡逸等3人離開, 並以時速逾130 : 公里在中華路狂飆,行經光復路口時撞上由王嘉祥駕駛、正違規迴轉的垃圾車,再撞到一 : 旁等紅燈的行人李幸蓉後翻覆,致李幸蓉頭部被削慘死,陳岡逸送醫不治,肇事後葉少酒 : 測值高達0.855毫克。此外李婦丈夫後來因悲憤難過猝死,留下1名8歲稚女,一場車禍奪 : 走3條人命。 : 車禍生後,網友發現葉少爺曾在網頁炫富,引爆公憤,一二審均痛斥葉少爺以時速逾130 : 公里在市區狂飆肇事,罔顧公眾安全,害家屬蒙受白髮送黑髮的難癒傷痛,犯案情節重大 : ,依酒駕致死判他6年徒刑。 : 全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今天駁回雙方上訴,葉少爺遭判刑6年定讞,即將面臨入獄服 : 刑的命運。 : 3.新聞連結:http://ppt.cc/yb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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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utkin :六年出來 他還是葉少爺 11/27 22:27
推 hedgehogs :推這篇,理性分析、講解 11/27 22:28
推 mumuanego :衷心希望他有報應 11/27 22:29
推 victoryss :三年就假釋了 11/27 22:29
推 cami33 :衷心希望他有馬上報應 11/27 22:37
推 h344567 :謝謝分享資訊 但我真心希望他關久一點 11/27 22:41
→ h344567 :這種人出來也只會危害社會 11/27 22:42
→ TurTao :其實說真的,這樣都算判過重了~~ 11/27 22:48
→ TurTao :依法而論,葉也不算是肇事主因..判這麼重... 11/27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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