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林雅惠╱高雄報導】
高雄地檢署昨兵分2路北高同步搜索榮化台北總公司及高雄大社廠,並傳喚董事長李謀偉(見右圖,林雅惠攝)、副總經理邱媛媛及前福聚公司大社廠廠長李進成到案,調查管線洩漏後通報流程及榮化併購福聚的管線使用權及產權歸屬。偵訊6小時後,李謀偉由證人改列公共危險罪被告,檢方諭令2000萬元交保。
檢方認為榮化確有維護管線的責任,卻在氣爆後多次開記者會,將維修責任推給中油,所以將李謀偉改列被告。
雄檢專案小組調派檢察事務官、高雄市刑大、前鎮分局等26名官警,昨天上午9時分赴榮化台北總公司及高雄大社廠,搜索查扣丙烯管線相關文書卷宗、電腦電磁檔案等卷證,搜索行動至下午2時結束。
承辦檢察官羅水郎昨天下午相繼傳喚榮化高性能塑膠事業部女副總經理邱媛媛、董事長李謀偉及台北事業部處長(前福聚公司大社廠廠長)李進成等3名高階主管到案說明。
檢方隔離訊問3人,就先前查扣、勘驗、鑑定、文書紀錄,及大社廠廠長王溪洲等8人的供述進行比對,釐清洩露丙烯管線責任歸屬。
據悉,李謀偉等3人都向檢方表示,有關管線操作持壓等一切按照標準作業程序處理,不清楚管線有異常狀況發生,至於管線部分均推說是中油施作。
檢方將比對查扣的電子郵件及通聯紀錄,以釐清丙烯管線洩漏後整個內部通報流程發生疏失、層級到哪裡,及李長榮公司併購福聚後管線交接及維護事宜,究竟管線在福聚所有期間,由誰負責出錢及維護,交給李榮化後又是誰出錢維護。
檢方並要釐清,福聚交接管線產權時,有沒有交代李長榮多久檢查一次,李長榮是否有照作。
氣爆案迄今,除昨天增列的被告李謀偉以2000萬交保外,另有榮化廠長王溪洲500萬及氣爆當天值班的榮化公司4員工、華運公司3名員工等7人以50萬至200萬重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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