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女逃官葉玫預計下午二時抵達桃園國際機場,葉家委任律師郭德田中午代表葉玫發表聲明,強調葉玫是遭受國家侵害工作基本權的受害者,這次願意放棄留在英國自願回台,是為了盡孝道回家陪母親過年,希望承審檢察官與法官給葉玫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聲明指出,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的工作基本權、職業選擇自由,人民可依照自己的意願自由選擇職業或放棄該項職業。依現行兵役法令規定,中華民國女性無服兵役的義務;女性僅依其意願,自願選擇從事軍人職業,理當有自願選擇退伍並從事其他職業的自由。
聲明表示,葉玫任官後發現不適服役,履次聲請退伍皆遭軍情局無理拒絕,其工作基本權已遭國家嚴重侵害。希望本案承審檢察官與法官正視此一問題,「葉玫是遭受國家侵害工作基本權的受害者」,給予葉玫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聲明指出,國防部對自願役軍官未設制退場機制是導致本案發生的主因。國防部對未服滿最低年限的自願役士兵設有合適的退場機制,但自願役軍官卻無;許多自願役官士兵因此選擇以「逃兵」方式擺脫困境。
聲明強調,葉玫不是中華民國的第一個逃兵,但希望是最後一個。請國防務必正視問題,即刻增訂自願役軍官未服滿最低年限申請自願退伍規定。
聲明指出,葉玫是為了孝順母親而回台。葉玫從小由母親獨立扶養長大,感情深厚。母親年事已高,葉玫希能在媽媽尚在世時伴在母旁,安養天年。經與律師溝通後,葉玫決定放棄留在英國,自願回台,主動面對法律責任,也願意配合檢方調查。
聲明強調,葉玫坦承犯錯,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對本案動用社會資源,葉玫深感抱歉,希望各界給予改過的機會,也期盼各界給予協助與關切。「快過年了,我們希望今天葉玫能夠回家跟媽媽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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